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旧址——同心清真大寺,坐落在同心县城以南1.5公里的一块高地上,始建于明初,至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,经历了明万历年间、清乾隆年间、清光绪三年(1877年)和1983年四次大的维修和扩建。
1936年10月20日,在这里召开了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,成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县级回族自治政权。
1936年8月,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李富春遵照中央指示前 来同心筹建回民自治政府,并成立了以李富春、程子华、王首 道、唐天际、王柏栋、黄镇、杨奇清、马青年等为成员的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筹备委员会。经过两个月的筹备工作,拟定了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,起草了大会的有关决议及文件。经党中央批准,10月20—22日,豫海县回民自治代表大会在同心清真大寺隆重举行。会议讨论了西北形势及抗日救国等问题。大会选举产生了自治政府组成人员,马和福当选为主席。
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后,机关驻地设在王团的北堡子。自治政府下设军事、文化、土地、财政、保卫等部门。陕甘宁省委从中央党校抽调部分党员干部,组成豫海县委,贺恩宽(贺旭东)任书记,韩效忠任组织部长,韩民栋任少共书记。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辖区总面积5900多平方公里,5万多人口。
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虽然仅存在了半年时间,但它是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初步实践,为我国后来建立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树立了光辉典范,提供了历史借鉴。
1988年,同心清真大寺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1996年,被文化部、解放军总政治部等6个部门命名为100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。2004年,被国家确定为100个红色经典景区之一。2006年,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,被自治区确定为首批国防教育基地。